
消除小型兒童游樂設施風險隱患,既要盡快出臺標準、補齊短板,也要加大監管和懲戒力度。只有擰緊“安全閥”,讓人們敢消費、放心消費,才能做大這些消費新增長點
近年來,小型兒童游樂設施普及率快速提高。海洋球、長滑梯、小型過山車……從城市到農村,隨處可見它們的身影。可個別小型兒童游樂設施卻發生了安全事故,給一些家庭造成難以承受的傷害。
究其原因,主要是監管有盲區、行業缺規范。
從生產端看,小型兒童游樂設施制造門檻較低、市場空間大,吸引了大量廠商涌入。但由于缺乏統一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,此類制造企業普遍存在技術薄弱、質量管理落后等問題,“三無”產品較多,甚至導致一些區域內出現“劣幣驅逐良幣”的現象。
從經營端看,小型兒童游樂設施的經營者多數并不具備相應的調試、安裝、防護知識,也未聘用相應的專職人員。為降低成本,甚至有經營者冒險采購退役設備,經營場所“打一槍換一個地方”。更重要的是,小型兒童游樂設施并不受《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》約束,生產者無需具備特定資質,經營及維護保養也沒有強制性要求。
小型兒童游樂設施關乎孩子安全,容不得絲毫僥幸。細細觀察不難發現,近年來,和小型兒童游樂設施一樣,在短時間內迅速普及的新產品層出不窮。受人力、財力等因素制約,標準滯后、監管跟不上的現象并不少見。其中,如平衡車、兒童三角簡易小推車等新產品,雖是普通消費品,但卻關乎人身安全,一旦發生事故,對家庭的傷害極大。
消除風險隱患,首先要補齊行業短板。有關部門、行業協會、社會機構應盡快出臺標準、樹立規范,讓從業者有規可依。
